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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信大附小王山头校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2-09-28
编号: AJB220062-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信大附小王山头校区工程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21]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新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45661.17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5661.17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45661.17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5661.17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旭东路、北至杨新路。
2.1.2 工程规模: 新建4轨24班小学和4轨12班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6745.23平方米,其中小学建筑面积22493.7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18513.5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80.19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4251.4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4251.49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8554.99平方米,地上四层,地下一层,高度19.75米,本项目采用装配式,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 属于特大型且技术复杂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 21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11月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1月3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不包含教育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本项目各专(项)业的初步设计完善及优化、施工图设计的设计服务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各阶段设计协调管理服务、招标配合、前期手续办理、施工阶段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同时还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配合完成项目施工图审查等其他报批工作等。本次招标中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综合设计(建筑主体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 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设计、幕墙设计、钢结构设计、亮化设计、室内外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配电房设计、室外(绿化、道路及硬质景观、运动场地、围墙、挡土墙、大门、看台、升旗台、室外综合管网、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等)设计、景观绿化设计(红线内外)、人防(各专业)设计、室内外标识导向系统设计、厨房设计、停车管理系统、大型设备(电梯、太阳能热水系统等)设计、供水、供电、供暖、供热、联合通信、新风系统、排风系统等配套专业及所有专项设计内容; 其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配式设计(包括装配式构件设计、装配式拆分设计);海绵城市设计;BIM设计;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绿色建筑二星级申报(含设计评价及运行评价)、交通组织设计(含交评)等。 提供设计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完善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其他专项设计文件,以及报批报建、招标、施工等各阶段配合和现场配合服务及评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等服务工作。 施工内容包含且不限于:设计范围内所有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完成各项专业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物资采购内容包含:房屋建筑及室外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预制构件(如有)、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 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临时工程(含水电)、苗木移植(砍伐)、场地平整(含拆除、垃圾清运)、试桩及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人防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含装配式)、门窗工程、幕墙工程、外墙装饰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强电工程、暖通工程、给水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停车管理系统、通信工程、广电工程、通邮工程、消防及火灾报警工程、机电设备、新风系统、排风系统、空调系统工程、室外道路、综合管网、景观绿化、照明亮化工程、钢结构工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厨房及餐厅设备采购安装、正式用电施工、室内外标识导向系统、供暖、供热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供货安装,BIM应用等。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前期所有手续办理,完成安监备案、质监备案、施工许可证办理、土方外运手续办理、道路占用开挖及绿化占用手续办理、人防质监申报、白蚁防治申报、防雷申报、环评申报、交评、水土保持、规划申报(总平、综合管线、正式水电燃气外线、场内外临时设施、临时及正式出入口等)等所有手续办理,完成项目规划验收、环保验收、人防验收、消防检测及验收、防雷验收、白蚁验收、电梯专项验收,城建馆档案验收、正式水、电、燃气、通讯、广电申报及开通使用等竣工验收前的所有专项验收,完成竣工验收,中标单位还应考虑项目建设中除以上手续外的所有手续,以上事项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所有相关工作。 c、承包人负责完成正式水、电、燃气、通讯、广电的申报、设计、开通使用,办理所有手续并完成最终验收。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公寓、宿舍楼、公共租赁住房、厂房、库房、停车场(楼)】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公寓、宿舍楼、公共租赁住房、厂房、库房、停车场(楼)】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公寓、宿舍楼、公共租赁住房、厂房、库房、停车场(楼)】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且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A)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B)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公寓、宿舍楼、公共租赁住房、厂房、库房、停车场(楼)】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公寓、宿舍楼、公共租赁住房、厂房、库房、停车场(楼)】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公寓、宿舍楼、公共租赁住房、厂房、库房、停车场(楼)】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且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03月至2022年08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②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③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 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⑦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7)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11)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2)投标人需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给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9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商务标:2分
4.2 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3分;每高1%扣分值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90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3分;每高1%扣分值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90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得0.2分,具有中级职称得0.1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得0.3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得0.2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得0.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得0.3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得0.2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得0.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4)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得0.3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得0.2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得0.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5)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得0.3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得0.2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得0.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电气专业人员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得0.3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得0.2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得0.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7)暖通专业人员1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得0.3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得0.2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得0.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注: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计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担任;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03月至2022年0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 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以上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证书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0-28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本工程允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且成果文件已公布至http://njna.nanjing.gov.cn/xwzx/tzgg/202206/t20220621_3460528.html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新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旭东南路199号新北大厦4楼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3层
邮 编:210048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何晨骁
电 话:025-58398665 电 话:83278635、18061798388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4524e251-cb1c-4289-8e21-f930d8a361fd&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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